转发《关于推荐江西省医学伦理专家的函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9-07 点击数:


 
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近日,接到《关于推荐江西省医学伦理专家的函》,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。

一、推荐条件

(一)从事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预防医学、中医学、药学、生物医学工程、哲学、社会学、法学、伦理学、心理学、管理学等领域工作,具在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活动中无不良记录。

(二)年龄不超过65岁,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含副高),从事医学伦理理论研究或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10年以上,熟悉国内外医学伦理相关的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、指南规范等。

(三)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,能够认真、公正、诚实、廉洁的履行专家职责,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咨询、讨论、评估等工作。

二、推荐流程

拟推荐专家填写《医学伦理专家推荐信息表》(附件2),经推荐院(部)审核后由学校推荐。相关推荐表格(WORDPDF盖章版)请于202199日前报送我处。

 

 

 

附件1关于推荐江西省医学伦理专家的函

附件2:《医学伦理专家推荐信息表》

 

 

  科研处

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

copyright © 南昌医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    维护单位:网络中心  赣ICP备2021005387号-1